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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完善奖励项目的通知
2019-04-04 16:34  

各单位: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能量,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学校将在每年教师节统一表彰各级各类获奖人员,为此,已于上学期对教师等相关人员的各级各类奖励进行了统计。请各单位对奖励项目情况表(见教发工作群),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以便做好全校表彰奖励工作。

梳理补充注意事项:

  1. 填报学校所有人员及为我校师生服务的校外人员的奖项,(不包括学生及指导教师奖项,另行统计表彰)。

  2. 请认真梳理本单位已经组织或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的奖励,以及认为应该组织或组织参加的各级各类的奖励(包括我校与上级同名的奖项,部门及二级学院奖项。各类奖项依级别排序)。

  3. 如本单位没有相关奖励,也请发邮件告知。

  4. 不是统计个人已经获得的奖项情况,不是统计部门单位曾获得第几届XX奖的奖项。统计什么比赛项目(或者获奖名称)。如不是填写“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首届合唱比赛提名奖”,而应是“中国音乐金钟奖”。

  5. 二级单位设立的奖项,应具有本单位特色与优势,参加人员应面向全校人员及为我校师生服务的校外人员(仅面向本二级单位内部的人员奖项、奖励,只需报学校备案)。

  6. 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并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4月10号前将纸质版报15教B座402,电子版发邮箱hsxyjsfzzx@163.com。联系电话:6016265。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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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衡水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西区15教B座402)

邮箱:hsxyjsf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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