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发中心3月14日发《关于开展2016-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安排,现将费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统一填写《2016-2018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销统计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hsxyjsfzzx@163.com,命名:单位名称-2016-2018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销统计表)。
收齐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打印件(A4纸横向打印,按统计表所列姓名顺序排序)。
收齐报销发票(按统计表所列姓名顺序排序)。
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到教师发展中心签字报销。
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2016-2018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销统计表》、及发票、合格证书打印件报教师发展中心(15#B402室)。
联系人:刘巧丽 联系电话:6016265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