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学办主任: 按《衡水学院专任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院政发通知〔2018〕2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教学部尽快安排下学期的教师外出培训计划,并填写《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并于11月30日前将计划表纸质版盖章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54603441@qq.com或直接发送给陈洁彬老师。 请将本通知告知本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或主管副院长(副主任)。
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