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心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一届移动教学比赛的通知
2018-07-20 16:15  

教字[2017]143

“互联网+教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已经成为时代不可逆转的趋势,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高校教学的深度融合。经研究,我校决定以学习通在高校课堂中的教学应用为基础,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举办移动教学比赛。各院系要按照比赛相关要求进行安排,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1以移动教学大赛为抓手,不断深化信息化教学研究与改革,完善信息化教学及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积极作用。

2引导广大高校教师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如手机等激活课堂,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增强教学效果,使教师更加精心于教育,让学生越发精心于学习。

3探索我校移动教学的评价标准,完善移动教学的激励机制,营造移动教学的浓厚氛围,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4评选出一批优秀的移动教学课堂案例,供更多的一线教师借鉴与参考,助力我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二、组织形式

主办方:衡水学院教务处

承办方:超星集团

三、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本人必须为承担满32学时教学任务的教师,不限所授科目、职称与教学年限。

2允许以个人(在职教师)或教学团队(同一院校在职教师)的名义参赛,以教学团队名义参赛的,成员不超过3人,主讲人为第一完成人。

3每位参赛教师(团队)可报多门课程,评比时将以得分最高的1门课程为评比对象,即每位教师(团队)有且仅有1门课程最后参与评比。

4比赛周期为完整的一个教学周期,即参赛教师须在教学规定的课程运行期间进行,期间不允许更换课程。

5以学习通为主要教学辅助工具,在课前、课中、课后环节充分利用学习通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合理选用数字资源和控件活动,创设学习情境,实施课堂教学,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方面有所创新,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较好实现学习通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期间可适当配合使用其他信息技术与信息化教学设备。

四、参赛约定

为保证比赛有序进行,针对所有参赛教师制定如下约定:

1、参赛及获奖资格

参赛教师在参赛过程中如若存在违反约定的行为或其他欺诈、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或获奖资格。

2、内容要求

参赛者在使用学习通进行教学过程中不允许包含下列任何一项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 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五、比赛流程

(一)比赛报名

(二)教师培训

为使参赛教师更加便捷地使用学习通,同时促进广大教师的沟通交流,在报名后引入培训交流环节。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教务处提出培训申请,届时教务处将联系超星集团工程师为其举行专场培训。同时教务处将参照教师使用情况在学习通大赛首页发布集中培训信息,请各位参赛教师及时关注首页动态。

(三)过程监控

教务处联系超星集团将于在比赛期间实施过程监控,并开展一系列活动。

1、数据排名

自课程开课之日起,大赛组委会每月月初会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按照组别分别考核教师每月对学习通资源以及各控件的使用情况。根据统计计算的分数进行排名,并按照组别分别评选出5名明星教师。名单将于每月月初在学习通大赛首页上公布,数据评价体系见附件1。

2、阶段奖励

明星教师将获得200元学习通红包,奖项与奖品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3、经验分享

明星教师将受邀以直播、文字、视频等形式分享经验技巧,并在学习通移动教学大赛首页进行分享。

(四)考核评选

对参赛教师一学期的整体学习通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审。考核将采取数据评比与专家评审的方式结合进行

1、数据评比:

(1)学校将于2017年12月20日提取参赛教师的课程后台原始数据,按照高职、中职以及中职以下分为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对其一学期的学习通教学数据评比,评审标准参照附件1。

(2)各阶段分别进行数据评比,依据教师课堂数据量择优晋级专家评审环节。

(3)学校将于2018年1月1日公布专家评比名单。

2、专家评审:

(1)验证身份。入围专家评审的参赛教师需于2018年1月3日-5日到教务处验证本人身份。

(2)现场展示与答辩。现场以抽签方式决定顺序,教师使用视频或PPT进行10min讲解展示。评审组入班体验,并根据现场讲解及相关材料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min。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3)评分。总成绩为现场展示得分(满分70)与答辩得分(满分30)之和。奖项根据教师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成绩相同,则以答辩成绩排序确定获奖等级。现场展示评审指标见附件2。

(4)颁奖。

六、奖项设置

1、对于进入专家评审的教师,具体奖项设定如下:

  奖项    数量    奖品

 一等奖    1     Kindle阅读器

 二等奖    3     超星智慧笔一套

 三等奖    5     移动教学套件

 优秀奖   若干   精美纪念品


2、各项奖励教务处将颁发相应的《第一届衡水学院移动教学大赛》证书。

七、本次比赛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关闭窗口

地址:衡水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西区15教B座402)

邮箱:hsxyjsfzzx@163.com

邮编:0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