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衡水学院专任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院政发通知〔2018〕2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教学部尽快安排下学期的教师外出培训计划。参训教师填写《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附件2),系部填写《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附件1)。鉴于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要求近期完成进修申请,故提前安排报名事宜;请提前申报的教师于11月11日前将进修学校申报资料和《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交教师发展中心。其他教师的“审批表(纸质版)”和“计划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由教学办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计划表(命名:**学院--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发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