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专任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三年培训工程”参训老师的费用报销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向本单位及教师发展中心提交考核材料
1、一张本人进修期间的学习或生活图片并附100字左右的感悟;不少于3000字的培训效果报告;通读一本专著后的读书笔记;一篇教学反思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如学习成绩单、结业证书电子版结业材料等),以上材料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2、填写并打印《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考核表》(一式两份),填写并打印《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经费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交本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3、网上填报并打印“衡水学院日常报销单”,按照计财处报销要求粘贴相关票据。
4、以上材料纸质版交给教学办主任审核,由教学办主任统一交教发中心。电子版(注意命名规则)由教学办主任汇总收齐后交教发中心。
二、各单位组织参训教师在培训结束后的一学期内,做以下工作,留存资料并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1、面向师生上一节公开课,提交电子版教学设计、教学现场图片和新闻稿(电子版),若多张图片,则命名“教学现场图片1、教学现场图片2……”。
2、为师生做一次约90分钟的专题报告,提交讲稿、专题报告现场图片和新闻稿(电子版)。
3、组织一次主题教研活动,提交一份完整的教研活动报告、教研场景图片和新闻稿(电子版)。
4、各单位存档《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考核表》及学校、本单位要求的全部的资料电子版、纸质版,作为审核评估的材料备案。
5、各单位组织的每次活动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新闻。
6、学期结束,各单位教学办主任将公开课、主题教研、专题报告三个活动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汇总后交教发中心(注意命名)。
7、由于疫情影响,上述工作可以借助网络媒体开展,可以等正式开学后集中开展。各院部根据情况灵活安排,注意留存资料。
三、报销及提交材料要求
1、各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相关资料提交教发中心(15教B座402)办理报销事宜。
2、报销票据为:培训费、住宿费、一次往返交通费。
3、报销单的填写:
选择“日常报销”,部门编号:1044 项目编号:104409 。
4、报销单的粘贴:
建议票据粘贴顺序:衡水学院日常报销单、各种票据(车票、培训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住宿详单)及原始票据粘贴单、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经费使用审批表。
发票:所有发票上签自己名字、汽车票上签自己名字、住宿费最高5000元/半年。
原始票据粘贴单:右下角写明票据张数、汇总金额。
经费使用审批表: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经费数额与“衡水学院日常报销单”一致 。
四、补充说明
1、相关表格和教程可从教发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资料命名如下:
教学办主任汇总资料命名:“三年培训-某某学院-前期资料”“三年培训-某某学院-后期资料”。
教师资料命名:“三年培训-某某学院-教师姓名-前期资料”“三年培训-某某学院-教师姓名-公开课”“三年培训-某某学院-教师姓名-主题教研活动”“三年培训-某某学院-教师姓名-专题报告”。
3、电子版图片要求原图、分辨率不低于2460x1440。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