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衡水学院专任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院政发通知〔2018〕2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教学部尽快安排下学期的教师外出培训计划。
参训教师填写《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附件2),将进修学校相关资料(如招生简章)和纸质版《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交教师发展中心(15教B座402)审批。
院、部填写《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附件1),将最终汇总的“计划表”纸质版交教发中心,电子版“计划表(命名:**学院/部--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发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
鉴于疫情影响,培训学校情况复杂,各院、部灵活掌握申报截止时间等相关事宜,并做出预案。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