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衡水学院专任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三年培训工程”返校的教师在培训结束后的一学期内,面向师生上一节公开课、为师生做一次约90分钟的专题报告、组织一次主题教研活动,留存资料作为审核评估的材料备案,并提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请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汇总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参训教师的前期资料和后期资料的电子版,于2021年10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
前期材料包括:个人工作/学习照片、百字感言、培训效果报告、读书笔记、教学反思。
后期资料包括:公开课、主题教研、专题报告三个活动的相关材料。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