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衡水学院专任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院政发通知〔2018〕21号)文件要求,请各学院、教学部尽快安排下学期的三年培训计划。
参训教师填写并打印《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附件2)。
院、部填写《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附件1),并于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审批表》和《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交教师发展中心(15教B座402),电子版《衡水学院教师“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命名:**学院/部2021-2022-2三年培训工程计划表)发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
联系人:刘巧丽
电话:6016265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