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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的通知
2023-01-12 08:53  

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 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全体专任教师。

、培训时间

即日起开始学习,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专题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电子学习证书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登录后,进入“寒假教师研修”模块“高等教育”栏目,进行学习。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页面底部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学时认定

完成学习后,可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发展中心按电子证书所列学时对该次培训计入教师发展学时。请各单位教科办主任于2023年32日前收齐电子学习证书(命名:工号姓名)及名单(衡水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统计表)后,发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 。


教师发展中心

202319





附件【02 衡水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统计表.xlsx已下载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高教教师).docx已下载
附件【学习指南.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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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衡水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西区15教B座402)

邮箱:hsxyjsfz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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