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 号)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全体专任教师。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开始学习,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并取得电子学习证书。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登录后,进入“寒假教师研修”模块“高等教育”栏目,进行学习。教师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页面底部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四、学时认定
完成学习后,可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教师发展中心按电子证书所列学时对该次培训计入教师发展学时。请各单位教科办主任于2023年3月2日前收齐电子学习证书(命名:工号姓名)及名单(衡水学院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培训统计表)后,发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 。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