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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19-08-06 10:44  

教师发展中心是促进教师成长与发展,具有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教辅单位。

一、会同校内有关部门组织教师发展相关活动,营造育人环境,树立教师育人意识,培养教师育人能力,为成为“四有”好老师打下良好基础。

二、负责对学校师资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教师资源配置建议。

三、制定学校教师发展工作计划,建设科学的教师发展体系。

四、负责全校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各类学科、专业、课程培训,建设多层次的教师教学培训体系。

、开展教师发展培训活动,包括新聘教师入职培训、教师资格认证、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培训、“双师型”教师发展与培训等,协助人事部门进行“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

六、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竞赛、教学观摩和教学方法研讨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获取教学实践知识。

七、开展教学咨询与心理咨询服务,提供教师发展咨询,建立教师成长档案。

八、会同校内有关部门,推动教学研究的开展,促进教学改革研究,推广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和成果。

九、建设教师发展中心网络平台,整合校内外课程资源,促进教师技能提高。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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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衡水学院教师发展中心(西区15教B座402)

邮箱:hsxyjsfzzx@163.com

邮编:0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