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的推动下,数字化转型正在重塑教育的未来,学习者具备数字能力,才能在一个越来越以数字技术为媒介的世界中更好地生活、工作、学习和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教师利用数字技术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用于对教师数字素养的培训与评价。
“教师数字素养”是什么?
教师数字素养,即教师适当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加工、使用、管理和评价数字信息和资源,发现、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优化、创新和变革教育教学活动而具有的意识、能力和责任。
《教师数字素养》标准包括五个维度,即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专业发展。每个一级维度下,又包含若干二级维度、三级维度和具体描述。
数字化意识维度
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维度
数字化应用维度
数字社会责任维度
专业发展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