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发中心2019年3月14日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安排,现将费用报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统一填写《2019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销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打印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xyjsfzzx@163.com(命名:单位名称-2019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报销统计表)。
2、收齐纸质版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按报销统计表所列姓名顺序排序(A4纸打印,打印方式见附件)。
3、收齐纸质版培训发票,按报销统计表所列姓名顺序排序(A4纸打印,打印方式见附件,培训发票右上角教师签字)。
4、根据培训发票总额,以院(部)为单位,网上填报并打印一份“衡水学院日常报销单”(部门编号1044,项目编号104409,详见教程),经费报销到一位或多位负责人账户,由负责人给本院(部)教师分发。
5、打印的“衡水学院日常报销单”与培训费发票不用粘贴,长尾夹夹住即可。
6、所有资料由各院(部)统一汇总后,于4月30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15教B座402室)。
联系人:刘巧丽 联系电话:6016265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4月21日